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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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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序。由商標注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后予以初步審定公告,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商標注冊申請的核準或駁回沒有法定期限,商標局審定公告該商標,再下發(fā)商標注冊證,該商標至此獲得核準。商標審查的時間段隨時會根據商標局內部審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變化。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xù)展注冊。
費用:費用規(guī)費1000元,這是國家商標局統(tǒng)一注冊費用,是上報到國家商標局的費用。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另需交800—1000元的代理費用。
注冊流程:
1、 形式審查(約20日):商標局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xù)是否合乎法律規(guī)定,若符合法律規(guī)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zhí)枺_定申請日,下發(fā)《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 實質審查(約6-8個月):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禁用條款、不具有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3、 初審公告(3個月):商標初審公告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4、 領取注冊證(約1個月):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fā)放注冊證。
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民事主體、自然人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1、 依中國法律成立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這些主體申請商標注冊的范圍,不受其經營范圍的限制。
2、 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這些主體申請商標注冊的范圍,必須以核準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經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 外國企業(yè)或外國自然人,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按照自愿的原則,可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