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審計所需主要資料清單:
1、未審會計報表及附注,所有會計憑證、賬冊及各期會計報表。
2、現(xiàn)金盤點表、全部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jié)表。
3、往來賬戶詢證函回函。
4、存貨、固定資產盤點表、折舊計算表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產權證明。
5、長短期投資/借款,投資/借款協(xié)議合同、被投資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被投資單位會計報表、截止會計報表日的被投資單位經審計會計報表,抵押擔保資料。
6、所有稅種全年納稅資料、納稅申報表及繳款書、稅收優(yōu)惠批文、納稅鑒定文件。
7、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工商備案、國、地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許可證、公司章程、協(xié)議。
8、設立、變更驗資報告,以前年度審計報告。
清算審計
除一般審計所需資料外,清算審計還需提供:
1、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及附注、近三年全部賬目、近三年會計憑證
2、近三年各年全部銀行存款對賬單、余額調節(jié)表
3、所有稅種近三年各年納稅資料、納稅申報表及繳款書
4、清算公告(三次)、清算決議及批文、清算委員會確認的財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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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審計工作十分重要,計劃不周不僅會導致盲目實施審計程序,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響審計目標的實現(xiàn),而且還會浪費有限的審計資源,增加不必要的審計成本,影響審計工作的效率。因此,對于任何一項審計業(yè)務,CPA在執(zhí)行具體審計程序之前,都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計劃,使審計業(yè)務以有效的方式得到執(zhí)行。一般來說,計劃審計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審計業(yè)務開始時開展的初步業(yè)務活動;制定總體審計策略;制定具體審計計劃等。計劃審計工作不是審計業(yè)務的一個孤立階段,而是一個持續(xù)的、不斷修正的過程,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的始終。
我們的主要業(yè)務有:各類審計、代理記帳、財稅培訓、稅收籌劃、稅務顧問、涉稅鑒證、資產評估等稅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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