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的初審原則有哪些?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專業(yè)為您解答。
(1)順序審查原則:除特殊情況外,審查員應當根據(jù)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申請日先后或者專利申請案卷送交審查員時間先后順序進行審查,勿使一些缺陷較多或者較難審查的案卷長時間壓在審查員手中,保證實用新型專利審查程序順利運轉。上述特殊情況是指,申請人書面向專利局要求提前或者推遲審查請求并經專利局局長批準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在這種情況下,審查員應當將該書面文件存入案卷備查。
(2)書面審查原則:在審查程序中,均應以書面文件為依據(jù),并將書面文件歸入案卷。除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可依職權對不涉及權利的文字和符號的明顯錯誤進行修改外,其他內容的修改,審查員應當通知專利申請人以替換頁進行,原文件應當存入案卷,不應當退回申請人。需外地申請人會晤或進行演示的申請 案,應當報告本審查處處長,經處長同意后方可通知申請人;需要申請人提供樣品的,應當經處長批準。
(3)舉證原則: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審查工作中,當審查員準備駁回一件專利申請時,應當有充分法律依據(jù),并以事實支持其理由,不應當僅給出斷然的結論。尤其是當駁回理由屬于本章第5.6節(jié)所述情況時,應當明確說明,在申請日前已有相同產品公開出售、公開使用的時間、地點、公開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日期,必要時,可 附包含相關內容的復印件。
(4)聽證原則: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有權以意見陳述書說明自己的見解、要求和主張。當審查員準備駁回專利申請時,必須預先將理由及支持該理由的證據(jù)通知申請人,并由申請人陳述對該理由的意見,方可發(fā)出駁回決定,駁回決定中的理由不得包含未曾通知過申請人的新的理由和/或新的證據(jù)。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如何填寫發(fā)明專利申請書】。
發(fā)明專利申請書填寫
1.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
2.背景技術:寫明對發(fā)明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并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
3.發(fā)明內容:寫明發(fā)明所要解決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并對照現(xiàn)有技術寫明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4.附圖說明:說明書有附圖的,對各幅附圖做簡略說明;
5.具體實施方式:詳細寫明申請人認為實現(xiàn)發(fā)明的優(yōu)選方式;必要時,舉例說明;有附圖的,對照附圖;
6.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及其聯(lián)系方式(電話、郵編、地址、聯(lián)系人等);
7.請求書(需當事人蓋章或簽字);
8.專利名稱。
注:附圖是指示意圖,不要求尺寸精-確,把發(fā)明部位另再放大,說明各部件之間的結構關系,圖上部件用1、2、3、…阿拉伯數(shù)字標明,圖上不允許有中文字,但是在阿拉伯數(shù)字的具體部件后要有中文標明。
專利申請由本人提出申請的,需要繳納以下材料:
請求書是確定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專利申請的依據(jù),應謹慎選用;建議使用專利局統(tǒng)一表格。請求書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的名稱或使用該外觀設計產品名稱;發(fā)明人或設計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含郵政編碼),以及其他事項:
①申請人的國籍。申請人是企業(yè)或其他組織,其總部所在地的國家。
②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注明有關事項。申請人為兩人以上或單位申請,而未委托代理機構的,應以自然人為代表人,并注明聯(lián)系人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lián)系電話。
③分案專利申請(己駁回、撤回或視為撤回的申請,不能提出分案申請)類型應與原案申請一致,并注明原案日,否則,不按分案申請?zhí)幚?。要求本國?yōu)先權的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在請求書中注明在先申請的申請國別、申請日,應于在先申請日起一年內提交。
④申請文件清單;
⑤附加文件清單;
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⑦確有特殊要求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