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被控產品與原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相近似?
判斷相近似的原則:物品相同,設計相近似,判斷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設計相同,判斷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設計相近似,判斷為相近似。所謂物品相近似,是指同一類的產品,即是指用途相同、功能不同的物品。如鋼筆與圓珠筆都是書寫工具,其作用相同,但二者的功能不同,故二者屬相近似的物品。
有哪些行為不屬于專利侵權呢?
《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一)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涉及到專利侵權訴訟的話,一定要找相關的律師咨詢,有時候個人判斷的會是錯誤的。
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guī)定,關于專利侵權賠償數額的規(guī)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幾種確定侵權賠償數額的方法:
1.可以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確定;
2.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如果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而且涉案專利存在許可使用情形的,則可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如果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jié)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