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齒輥破碎機的設備運用與保護
(1)守時抽樣查看破碎機商品粒度是不是符合央求。必要時可從頭調整破碎輥的距離。
(2)正常停機時有必要事前接連供料,待機內全部物料清掃破碎機后才調停機。
(3)改動破碎機物料的強度、粒度或破碎比時,應從頭調定緩沖缸的氮氣壓力。壓力的大小以滿意破碎輥壓緊力的需要為適度。過大的壓緊力會推進機件磨損加快和功率耗費增大。過小的壓緊力將使破碎商品的超粒增多,并使活動破碎輥出現(xiàn)再三的振跳景象。緩沖缸氮氣壓力的運用規(guī)劃為1.5—4MPa。
(4)破碎機主、副傳動齒輪箱選用齒輪油進行光滑,夏、冬季時期應及時更換箱內光滑油。
(5)破碎機上、下段破碎輥平移聯(lián)桿設備的軸承選用油脂光滑,計劃央求選用2號或3號鈣基光滑脂。正常出產時每作業(yè)一星期應將油杯蓋擰緊一星期以寫入油脂。
(6)保護修補如需翻開主、副傳動齒輪箱的箱蓋時,在從頭裝上前有必要更換橡膠密封條并在接連密封面上均勻涂改一層密封膠,以防密封面滲油、漏油。
(7)破碎機修補后,當從頭設備上段破碎輥、夾殼聯(lián)軸器時,圓螺母和聯(lián)軸器螺栓均應嚴格控制其擰緊扭力矩。擰緊夾殼聯(lián)軸器螺栓時,尚須留神其先后順序,應先擰緊對角螺栓,然后擰緊基地螺栓,一同留神聯(lián)軸器對分面兩頭的縫隙應均勻一同。
四齒輥破碎機的運用與保護
(1)不論以何種辦法向破碎機供料,均有必要設有牢靠的除鐵銹設備,以防止其他庶務進入破碎機。
(2)破碎機有必要空載建議,建議前有必要查看和鏟除破碎機內的留存物料。
(3)查看主、副傳動齒輪箱內的油位,確保滿意的油量供給。
(4)破碎機如長期停用,或初度建議,應事前用人力翻滾大帶輪2—3周,供認機器作業(yè)自如,然后將電機“點動”幾回,當電機翻滾方向無誤后,方能正式建議破碎機。
(5)建議破碎機抵達正常轉速,并且在無異常情況下才調初步供料。
四齒輥破碎機的組織及作業(yè)原理
四齒輥破碎機首要由主、副傳動齒輪箱、機殼、機座、破碎輥、氣液緩沖缸及電機等首要部件構成。主、副傳動齒輪箱與上、下段破碎機經(jīng)夾殼聯(lián)軸器剛性聯(lián)接后構成整體式的齒輪傳動設備。電動機經(jīng)大、小帶輪及三角帶股動主傳動箱的主動軸,其大帶輪與主動軸的聯(lián)接沒有過載安全銷設備,以確保過載時起到保護電機的效果。
原煤經(jīng)入料口進入破碎機腔,在重力的效果下進入兩個上段破碎輥之間。上輥在動力的驅動下旋轉,運用輥齒以及緩沖缸效果在破碎輥上的壓緊力對物料進行破碎。初碎后的物料在重力的效果下繼續(xù)下落到下段破碎輥間,以相同的作業(yè)原理對物料進行再次破碎。破碎后的物料經(jīng)排料口清掃。由于齒輥的破碎效果首要是劈裂,因而,破碎后的物料粒度均勻,粉末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