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0月份以來中國焦炭出口量銳減。2008年9月份中國出口焦炭137.3 萬噸,此后出口量逐月銳減,2009 年 5 月份僅出口 2.1 萬噸,為自 2008年1月份以來的低點。2009年9月份中國出口焦炭4萬噸,同比下降97.08%;1至9月累計出口36萬噸,同比下降96.7%。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全球經(jīng)濟增速明顯放緩,鋼材需求明顯減弱,歐洲鋼鐵聯(lián)合會預計2009 年歐洲鋼鐵消費與2008年相比將下降33%,作為煉鋼重要原料的焦炭的需求也隨之逐步萎縮。美國、歐洲和日本等焦炭主要進口國已經(jīng)逐漸退出國際焦炭市場,而巴西、印度等國隨著焦炭配套生產(chǎn)能力逐步提高,更傾向于進口煉焦煤自煉焦炭,對中國焦炭的依存度有逐漸降低的趨勢。
鞏義遠達企業(yè)宗旨: 誠信為本質量為上。
焦炭化學成分
焦炭反應性與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氣等進行化學反應的能力,CRI =(G0—G1)/G0×100%(注:G0----試驗焦炭樣重量,g;G1----反應后焦炭樣重量,g;)。焦炭反應后強度是指反應后的焦炭再機械力和 熱應力作用下抵抗碎裂和磨損的能力。焦炭在高爐煉鐵、鑄造化鐵和固定床氣化過程中,都要與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氣發(fā)生化學反應。由于焦與氧和水蒸氣的反應有與二氧化碳的反應類似的規(guī)律,因此大多數(shù)國家都用焦炭與 二氧化碳間的反應特性評定焦炭反應性。
焦炭反應性CRI及反應后強度CSR的重復性r不得超過下列數(shù)值:
CRIr≤2.4%
CSR:≤3.2%
焦炭反應性及反應后強度的試驗結果均取平行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為保證焦炭資源的國內需求,落實國家節(jié)能減排計劃,中國已多次出臺政策對焦炭出口進行控制,企業(yè)出口積極性明顯不足。2009 年國家分兩批下達了1,191 萬噸的焦炭配額,與2008 年1,201 萬噸的出口配額基本持平。在當前國外進口需求低迷的情況下,焦炭配額顯得過于充足。
目前國內焦炭市場處于穩(wěn)中小幅調整的過程中,焦炭市場資源充足,但國際、國內市場均表現(xiàn)出較弱的需求。近幾個月來中國焦炭出口持續(xù)處于低位,一方面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國際焦炭需求大幅萎縮,另一方面在國家對焦炭出口控制的情況下,國內企業(yè)出口焦炭明顯下降。從國內外市場環(huán)境分析,市場需求將繼續(xù)保持低位,預計將保持穩(wěn)中小幅調整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