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備電動巡邏車在街道等公共場所巡邏,建立一個更加合理、高效、親民的安全巡防系統(tǒng),對老百姓而言是好——只要是花的錢得合理合法,花得對,為什么不花。我們可以容忍公權力機構花不該花的錢、辦不該辦的事,卻不能容忍公權力機構花該花的錢,辦該辦的事??配備警用巡邏車的同時,當然必須要配備一整套更適合的城市巡防制度,大家都反對浪費人民財富,胡亂添置硬件而忽視相關軟件建設,甚至有人利用這樣的機會從中牟的不正當利益。同時只有建立一個不斷完善的軟硬件措施,才能讓我們的社會更和諧、安寧、美麗。也許,我們還沒有能力(主要指財力)購買電動巡邏警車,但是絕對不能說,我們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去尋求一個更加完善的城市巡防制度。
電動巡邏車及時進行充電:電動車行駛完后要及時充電,電池放電以后就開始了硫化過程,在12小時開始,就出現了明顯的硫化。及時充電,可以清除不嚴重的硫化,如果不及時充電,這些硫化結晶將要聚積而逐步形成粗大的結晶,一般的充電器對這些粗大的結晶是無能為力的,會逐步形成電池容量的下降,縮短了電池的使用壽命。所以,除了每天充電以外,還要注意,使用完了以后要盡早的充電,盡可能使電池電量處于飽滿狀態(tài)。但如果質量低劣或長時間使用,充電器的溫度往往很高,容易引發(fā)火災,所以在夜間睡眠時間充電時不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