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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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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紫外線消毒器
雅安紫外線消毒器基本技術要求0311-89646253/ 15511632269/ QQ:2213412788
(1)雅安紫外線消毒器的設計應符合GB 8988《電網(wǎng)電源供電的家用和類似一般用途的電子及有關設備的安全要求》要求;
(2)雅安紫外線消毒器應按技術管理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紙及技術文件制造;
(3)雅安紫外線水處理器同一型號設備的零部件應保證其互換性;
(4)消毒器受紫外線照射面應做拋光處理;
(5)雅安紫外線消毒器紫外線設備承壓筒體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0.60MPa,試驗壓力不應小于0.90MPa;
(6)消毒器設備筒體或箱體內(nèi)宜設置導流板;
(7)石英紫外C低壓紫外線燈及燈管的安裝要求應符合YY/T0160《直管形石英紫外線低壓工消毒燈》;
(8)雅安紫外線消毒器在對環(huán)境有較高要求時,宜優(yōu)先選用低臭氧型燈管,以減少臭氧對環(huán)境的污染;
(9)雅安紫外線消毒器燈管的布置應使受紫外線照射面上的紫外線強度分布均勻;
(10)雅安紫外線消毒器應設有燈管點燃指示、點燃累計時間指示或紫外線輻照強度的相對指示;
(11)紫外線燈管應用石英玻璃套管與水隔開,石英套管253.7mm紫外線的透過率應大于85%;
(12)雅安紫外線消毒器選用的低壓電器應符合相應產(chǎn)品的技術要求;
(13)上應設有進出水管、泄水管、取樣管。不便安放泄水管時,也可以在與消毒器等同處的連接管路上安裝;
(14)雅安紫外線消毒器的規(guī)格及進、出水管管徑宜按表選用;
(15)按本標準的檢驗要求,裝備新燈管的消毒產(chǎn)品,測得的輻照劑量不得小于12000μW?S/cm。(應充水),正常工作的消毒器測得的紫外線輻照劑量不得小于9000μW?S/cm;
(16)按本標準的使用條件,在額定消毒水量下工作,出水的細菌學指標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要求;
(17)材料應符合GB/T17219《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要求。消毒機宜使用304、316二次供水市政供水;
(18)在額定消毒水量下工作的水頭損失應小于0.005MPa;
經(jīng)《二次供水消毒設備選用與安裝》02SS104紫外線消毒器與其他殺菌消毒設備處理后,可保證處理后水質(zhì)的細菌總數(shù)、總大腸菌群、 游離余氯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 5749-2006 ,也可保證水箱(水池)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wèi)生規(guī)范》GB17051-1997